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校征兵工作站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刘峰发布时间:2024-12-13浏览次数:1548

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校征兵工作站建设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关于高校设立征兵工作站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党委部署,我校于2017年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设立“征兵工作站”,20206月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学校挂牌“征兵工作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及“两征两退”全面部署,向部队输送更多高学历优秀青年,依据《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管理办法》(铁科职院党2024〕70号)文件精神,现就学校征兵工作站的工作机构与职责职能完善、明确如下:

一、组织结构

1.征兵工作站设站长1名,由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负责人兼任;设副站长1名,根据工作需配备干事1-2名;有关工作人员由学生工作处内部调剂安排。

2.在学校半军事化管理委员会设立征兵管理部,成员覆盖所有二级学院,协助征兵工作站,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征兵相关工作;

3.在二级学院半军管部门设立征兵管理部(分部),负责所在二级学院征兵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职能职责

征兵工作站在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具体管理与指导,统筹协调学校征兵工作。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在校学生兵役登记落实应征入伍大学生(含新生)和退役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2.拟制年度征兵工作方案,下达学校任务和工作计划;

3.配合辖区人武部做好大学生征兵宣传动员、政策咨询、预征报名和政治考核、役前教育、欢送会等工作;对接征兵宣传进校园活动;

4.负新兵回访;

5.负责落实入伍大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

6.负责征兵工作年终考核工作

7.负责应征入伍学生的档案调档、寄送工作;

8.负责年度征兵工作经费预算。

三、工作要求

1.征兵工作站负责与辖区军分区和人武部对接具体征兵工作,落实学校征兵宣传、体检、政考等工作任务。

2.要严格落实廉洁征兵有关规定,营造良好的征兵环境。

3.要严把质量关,确保入伍学生不发生责任退兵问题。

4.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负责对本通知未尽事宜进行解释和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