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须知(暂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突发事件,提高学校及师生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须知。
一、学生自杀、自残或其他非正常死亡事件
1.知情人员应立即拨打110和120报警,及时将情况向后勤保卫处(22777110)、学生工作处及当事人所在二级学院报告。
2.后勤保卫处接警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组织安保力量保护现场,制止事件升级,了解具体情况后向职教城派出所报备,同时协助120医务人员救护伤员;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疏散围观学生,安抚其他学生情绪,调取当事学生档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部门要及时将现场情况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
3.后勤保卫处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侦破工作,并及时把有关情况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
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在二级学院开展救援工作和事件调查工作。
5.当事人所在二级学院应适时将情况通知给学生家长,协商后续处理工作,并做好家长来株的接待和安抚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做好善后工作,相关二级学院应积极配合善后处理工作。
6.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由所在二级学院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休养治疗,不得让当事人继续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再次发生意外。
7.对当事人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的同学,学生工作处须组织相关二级学院采取积极有效的心理疏导和安抚措施,避免产生更大范围的应急性心理危机。
8.事后,相关二级学院要将事件调查报告、处理结果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二、学生失踪事件
1.如发现学生突然去向不明,相关学生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报告。
2.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二级学院领导报告,并努力通过多种形式、各种途径组织寻找,根据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协助查找,查找过程中应与学生家人保持不间断联系。
3.二级学院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将情况及时向后勤保卫处报告,后勤保卫处应立即调取学生在校的行程轨迹,确认学生是否离开学校,并协调公安配合寻找学生。
4.24小时内未找到学生,二级学院应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调动社会和学校一切力量组织寻找。如果48小时内找不到学生,由后勤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案,予以立案查找。
5.安全找到学生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深入了解学生出走或失踪的原因,并把调查报告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处置办公室存档,同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采取防范措施,依据实际情况按校规校纪酌情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
三、学生打架斗殴、性侵、暴力伤害及霸凌事件
1.学生发生上述恶性事件,受害者或知情人员应立即向后勤保卫处及相关辅导员报告。
2.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保卫干部、相关老师要设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恶化,对打架各方的主要责任人进行控制,带离现场,并及时疏散围观学生。如有学生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务室或医院救治或拨打120 救助,如果局面失控,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3.如报警,后勤保卫处、二级学院和受害者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4.出现人员受伤,涉及医药费赔偿问题,受害者所在二级学院应通知学生家属,并做好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及事件的调解协商工作。必要情况下,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须协助二级学院处置。
5.如事件涉及违法犯罪,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跟进,并将结果及时汇报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6.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应尽快调查事件的原由,按照校规校纪及时给予违纪学生纪律处分。
7.事后,学生工作处、相关二级学院、后勤保卫处要将事情调查报告、处理结果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四、学生重大失窃或被抢劫事件
1.当事人应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由辅导员陪同学生到学校后勤保卫处报案,并注意保护好现场。
2.后勤保卫处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当事人了解被盗或被抢物品的名称、数量,并做好登记;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后勤保卫处应及时调取监控录像查找相关线索,如果案情重大复杂,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当事人、辅导员和后勤保卫处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事件的调查工作,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案件破案后,学生工作处或二级学院根据事件的调查情况,如是学校学生作案应按照校规校纪给予相关学生纪律处分;对短期内未侦破案件,当事人所在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
五、宿舍、教室、实训室等突发火灾事件
1.目击者或宿管员、保安员发现火情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后勤保卫处报案。
2.后勤保卫处接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及时划定隔离区,打开消防通道,疏散学生,隔离电源,应用现有灭火器材控制火势蔓延,引导火场内学生逃生,同时组织人员,开展自救,抢运易燃、易爆物品,如果有学生受伤,应尽快抢救伤员或拨打120救护。
3.当火情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调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科学指挥,全力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出现人员受伤情况,校医务室要协助医院做好伤员救治,做好伤员登记、统计工作,并及时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尽快确定善后工作处理小组,做好善后工作,各相关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安置和稳定工作。
7.后勤保卫处要协助消防部门现场取证,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8.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1.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同时拨打120迅速进行救治。
2.后勤保卫处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治工作,了解中毒方式、食物来源,及时安排人员对有毒食物及工作人员进行控制,并发出通报,防止二次伤害,控制中毒范围。
3.后勤保卫处须及时把群体性食物中毒情况报区食品卫生检疫部门,同时积极协助卫生检疫部门对中毒食品进行取样查验,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
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做好善后工作,相关二级学院应积极配合善后处理工作,及时把中毒学生情况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宣传统战部根据查清的事实,及时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6.事后,后勤保卫处要要将事情调查报告、处理结果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七、集体活动造成踩踏伤亡事件
1.目击者向后勤保卫处报警,保卫值班人员接警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疏散人群,控制事态恶化。
2.保卫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校医务室值班电话或120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保卫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4.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受伤学生家属,并做好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宣传统战部做好舆情控制相关工作。
5.事后,活动举办单位要形成书面报告,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领导小组应根据情况向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追责。
八、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等其它重大恶性事件
1.学生在校内发生交通事故或溺水,目击者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进行施救或迅速向就近人员寻求帮助,并及时向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报告。
2.后勤保卫处值班人员得知情况后,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助,并及时将情况通报至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赶赴现场,科学指挥,全力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学生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或溺水,如有随行同学,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寻求救助,并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得知情况后及时向二级学院领导报告,二级学院应及时安排老师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回学校。
5.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受害学生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事后,相关二级学院、后勤保卫处要将事情调查报告、处理结果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存档。
九、学生心理疾病事件
1.学生发现同学有心理疾病或突发心理疾病时,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由辅导员及时报二级学院、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2.心理发展指导中心了解情况后,应尽快制定心理干预措施,相关二级学院要协助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决定最后干预方案,对患者进行及时心理干预。
3.对于心理发展指导中心难以决断的疑难案件,相关二级学院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家长安排到医院治疗,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4.对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学生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心理危机情况,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及辅导员应尽力做好前期安抚工作,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当事人所在二级学院应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家长到校后,由所在二级学院配合其家长或亲属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治疗,不得让当事人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再次发生意外。
5.事后,学生工作处、相关二级学院要将事情调查报告、处理结果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十、学生突发身体疾病事件
1.学生突发身体疾病时,本人或周边其他人员应立即拨打校医务室值班电话(22780102)或120急救电话,同时将情况向辅导员报告。
2.辅导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人员将学生送至校医务室或医院救治,并将情况及时向二级学院领导报告。
3.病情严重者,二级学院应将情况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赶赴现场指挥。
4.学生康复返校后,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如出现学生因病死亡事件,按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处理。
十一、校外人员入校滋扰事件
1.目击者发现校外人员来校滋事,应立即向后勤保卫处报案,以便及时阻止不良行为发生,维持正常的校园秩序。
2.后勤保卫处接警后,应立即通知门卫关闭大门,同时组织保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滋事人员。
3.后勤保卫处须对滋事人员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情况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校外滋事人员如涉及本校学生,后勤保卫处应将情况通报至学生工作处以及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由学生工作处按照校规校纪给予违纪学生以纪律处分。
5.事后,学生工作处、相关二级学院、后勤保卫处应将处理结果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十二、散布反动言论、反动标语、张贴各种大小字报事件
1.知情者或目击者应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后勤保卫处,后勤保卫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在校园范围内出现不利于政治稳定和具有煽动性、破坏性的大小字报、标语、传单等应立即拍照取证,并组织人员进行去除,以免扩大影响。
2.对在公开场合散布反动观点的,应由保卫人员疏散围观学生,在及时劝阻的同时,做好摄像、照相等调查取证工作,并把发表言论者带回学院后勤保卫处,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由后勤保卫处移送公安机关。
3.后勤保卫处做好事件调查报告,并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工作处根据调查结果,对事件相关的责任学生按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4.宣传统战部做好舆情控制相关工作。
5.事后,学生工作处、相关二级学院、后勤保卫处要将事情调查报告、处理结果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