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峰发布时间:2025-10-15浏览次数:12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5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学籍20232024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者。

二、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铁道机车学院

铁道车辆学院

铁道运输

管理与经

济学院

铁道工

程与信

息学院

铁道供

电与电

气学院

合计

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72

65

74

73

73

357

 

三、评审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于年级专业排名前20%,参评当学年度的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

6、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自立自强。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评审要求执行,评审对象不得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杜绝励志奖学金平均分配的现象。

2各二级学院要指导并督促学生如实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对有关内容要认真核实,严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关。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及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亲手签写,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

3、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结果经二级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本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25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4、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从湖南省智慧资助系统导出打印、成绩单手写上学年成绩排名以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

6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相关信息须录入湖南省智慧资助系统。(10月25日前

1)信息准确无误。

2申请理由:国家励志奖学金30-80字左右,不得简单敷衍、雷同

 

     学生工作处

                                      20251014

附件:

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改

励志奖学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