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资助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4〕26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附件7《湖南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要求,此次申报的资助对象为: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①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2009-2023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1-2023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2013-2023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符合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条件,但未申请学费补偿的,可以补报。
2.直招军士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至2024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
4.退役士兵学费减免:①2023年、2024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②2011-2024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二、申报及审核时间
(一)入伍学费补偿和退役学费减免
1.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申报,收集材料时间:2024年9月2日-10月20日。
入伍学费补偿材料:(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毕业的学生需加上毕业证复印件;(6)办理了国家生涯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加上贷款合同复印件和一次性还款计划书。
退役学生学费减免所需资料:(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2)退役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特别说明:(1)退役复学是指入伍时已经有我校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退役学生;退役入学是指退役后通过高考或者单招考入我校的学生。(2)如果是在本校就读一年或者两年后入伍,请先进行入伍学费补偿申请,再进行退役学费减免,如果先进行了退役学费减免则将无法进行入伍学费补偿申请。(3)22、23级已经交过申报材料且审核通过的学生仅交最新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系统下载的名单会发放到各二级学院征兵专干处)
2.二级学院征兵专干通过湖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资料上报。时间为:10月21日-10月24日。
3.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对2024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系统申报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并完成上报工作。时间为:10月25日-10月28日。
1.二级学院组织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进行申报,收集材料时间:2024年9月16日-10月10日。材料: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特别说明:去年已获得过退役士兵助学金的22、23级学生已在系统名单里,仅交最新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系统下载的名单会发放到各二级学院征兵专干处)。
3、为了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等工作,请通知所有在校在籍的22、23、24级的退役学生加2024年退役士兵国家资助答疑钉钉群(群二维码附后)。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日
附:2024年退役士兵国家资助答疑钉钉群二维码:

